住总集团职业病防治工作简介

1.jpg    住总集团自1983年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年住总集团成立,职业病防治处在初始化阶段,无专职机构、专职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由医务室兼职管理,以事后救治为主。

    第二阶段:1994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办法》发布,1997年集团被北京市卫生局列为受控单位,设专职人员负责,为职业病防治强制性阶段。

    第三阶段: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集团开展“三标一体”标准化管理,职业病防治列为资质管理的一项工作,为系统化、标准化管理阶段。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集团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

IMG_0037.JPG    签订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制度;经费保障落实工作制度,有害作业人员劳动合同告知工作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和评价工作制度;有害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工作制度;职业卫生业务培训工作制度;职业病防治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建立日常监督考核检查工作制度;出现职业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责任落实:集团法定代表人与所属有害作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各用工单位与所属外施队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职业病防治责任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

    第二、经费保障:用于预防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应急保障物资和急救药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岗位培训等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三、合同告知:集团内有害作业单位与有害作业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任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极其后果、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和有关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附件)中写明。

2.jpg    第四、职业病危害申报、监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害作业现场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区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回执单及监测评价报告告知职工后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监护档案,集团的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 

    第五、岗位培训:集团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和职业病防治干部、外施队队长及有害作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职业病防治政策法规的培训。

    第六、健康档案:集团内有害作业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包括:各工种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年职业性健康检查表、评价报告;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报告;历年有害作业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岗位培训记录;有害作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证明;有害作业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及诊疗健康资料等。

3.jpg    第七、宣传培训:编制"《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图片",目的是通过打纸牌这项劳动者最喜爱的娱乐活动,掌握法律基本要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了各界的赞同。 利用网络形式,把宣传画报送集团下属单位;集团行政部门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举办了培训班,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电视宣传VCD等。 

    通过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的完成,有效地控制了职业病的危害发生,员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从事作业,为完成企业生产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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